国庆勿忘祭英灵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经表决,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,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,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。即将国庆节的前一天设定为烈士纪念日,可谓“国庆勿忘祭英灵”。
“烈士”:“烈士就是为了别人的生命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。自古以来,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,为了民族,为了国家,舍身取义,他们的义举也永远留存在人民的心中,流芳百世。”在我国,烈士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、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员,主要指辛亥革命以来,确系为革命及抗日而阵亡和死难的人员。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人民公安部队因参战、公干牺牲者,革命工作人员在对敌斗争中牺牲者或因公牺牲者,民兵、民工因参战牺牲者,均称烈士。自辛亥革命以来,无数仁人志士为了民族独立、国家富强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抛头颅、洒热血,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。辛亥革命以降,中国历经国民革命战争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、抗美援朝战争、抗美援越、对印自卫战争、对越自卫反击战等,在这一系列战争过程中,无数革命先烈英勇牺牲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事业中,也涌现出一大批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牺牲的革命烈士。中华民族的这一段历史是沉重的苦难史,也是不屈的奋斗史,是民族和国家宝贵的历史财富。从国家层面设定法定节假日,能让我们更好地铭记这段伟大的历史,也能更好地缅怀和纪念为国捐躯的革命英烈们。
设立烈士纪念日,既是纪念烈士,也是纪念良心。更是为子子孙孙不能
不能忘却的纪念。
设立烈士纪念日,这是一个国家对英雄的敬意。有了这个庄严肃穆的节日,公民就有了集体表达的平台,国家就有了缅怀纪念的依托。
设立烈士纪念日,可谓人心所向、恰逢其时。生活在和平年代,沉浸于歌舞升平的人们,很容易忘却战争给这个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,对曾经发生的罪恶战争失去痛感,对先烈英灵祭奠的不够,以致于爱国意识缺失,甚至价值观扭曲,出现“崇拜影星歌星丑星,却不知民族英雄为何人”的不正常现象。相反,曾经发动侵略战争、疯狂杀戮我千万同胞的小日本,安倍政府与右翼势力沆瀣一气,他们不仅频频“拜鬼”,还一再否认罪恶战争,美化其侵略历史。说白了,他们就是为了开历史倒车,通过政治军事手段谋求昔日的霸主地位,企图打开军国主义的“潘多拉盒子”,让罪恶魔爪再施淫威。在这种时候,我国设立烈士纪念日,以国家的名义向烈士致敬,其意义重大。
设立烈士纪念日,并不意味着仅仅把纪念局限在某一天,更是为了世世代代不能忘却的纪念。就像春节团聚、清明祭祖一样,一代代人的传承,积淀下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;铭记逝去的英魂,是每一代人不能忘却的历史责任。今天,我们设立烈士纪念日,树立无形纪念碑,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奋力拼搏,无疑是对烈士英灵的最好告慰,也是对先烈精神最好的弘扬。
设立烈士纪念日。这对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、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动力有积极推动作用。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,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,各种价值观相互渗透。在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中,理想信念滑坡、价值观扭曲、道德意识偏移。在这种情况下,通过设立纪念日缅怀革命先烈、弘扬烈士精神,对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革命事业的接班人、确保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发展都有重大意义。
通过纪念烈士,应该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更加珍视,对和平的更加呵护。铭记历史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当下,开创美好未来。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,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。今天,我们设立烈士纪念日,就是要牢记先烈们的丰功伟绩,继承先烈们的伟大遗志,为国家繁荣富强,为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。
张家港市清水湾社区苏华新村 刘玉清
2004年9月2?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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